火币真正收购者仍为孙宇晨

10月8日凌晨,火币宣布控股股东公司已向百域资本旗下基金转让所持有的全部 HuobiGlobal 股份,百域资本旗下并购基金成为 HuobiGlobal 的第一大股东和实控人。

但多个知情人士对吴说表示,孙宇晨其实是这一并购基金的核心出资人,孙宇晨本人在10月8日新加坡交割现场,目前孙宇晨方面正在大力招聘,火币部分部门也正在接管中(原C字头高管已陆续收回权限与提出离职),收购价格为10亿美金往上。

孙宇晨回应吴说称“没有参与”。但随后孙宇晨官方社交媒体宣布成为火币全球顾问,顾问包括百域资本创始人陈亦骅、杜均、孙宇晨、港科大副校长汪扬、Valkyrle Leah Wald。其含义已不言自明。

目前火币日本、火币韩国等正在协调切割与出售中。李林仍会负责国内用户资产的清退完成工作。百域资本台前人士陈亦骅曾是号称中国第一私募的景林资产合伙人,因此误传景林是收购火币的背后金主。但吴说获悉,景林并未参与此次收购,百域更多只是孙宇晨收购的“桥”。

这么做的原因,有知情人士分析,李林更多担忧其安全因素(孙宇晨在中国政府眼中不是“好的买家”,而百域似和博裕相关),孙宇晨则害怕引发一直支持它的币安的不满,尤其是与币安目前最大竞争对手 FTX 在此次交易中相交甚密。

8月12日彭博社报道,火币李林正在寻求以30亿美金的交易所估值出售它在交易所的多数股权。FTX 与孙宇晨已经与其进行了初步接触。真格基金和红杉中国等股东在 7 月股东大会上知道了李林的决定。孙宇晨发推解释:“我们目前没有参与任何与彭博社报道有关的事项”。SBF 表示没有打算收购火币。但市场传闻 FTX 有出资帮助孙宇晨。这有可能将一直支持孙宇晨的币安,推至其竞争对手的位置。

孙宇晨毕业于北京大学,2015年入选马云湖畔大学首期学员,2017年创立波场,2019年收购交易所 Poloniex,同年买下巴菲特午餐,2021年孙宇晨成为格林纳达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但孙宇晨因其激进的营销手段争议不断,以及面临美国、中国的一些政府监管问题。

在不久前的 TOKEN2049 时,孙宇晨已出现在火币活动现场与前员工的 Party 中。上半年孙宇晨与 FTX 高层 也常常在新加坡一起沟通收购事宜。 

本文转载自 吴说区块链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不代表 Metatrend元潮 立场。

Like (0)
Previous 2022-10-10 16:59
Next 2022-10-10 18:35

相关推荐

  • Memecoin热潮再次推高Gas费

    币安上周二采取了一项重要举措,将比特币区块链上最大的 BRC-20 代币 ORDI 添加到其交易平台。虽然 BRC-20 在今年早些时候的 memecoin 热潮中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此后它们一直相对安静。ORDI 上市的消息导致其价格大幅上涨 50%,引发了区块链上 memecoin 领域的新一波热潮。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尚未确定用例,ORDI 已成功积累了近 4 亿美元的惊人市值。 事实证明,网络交易活动的复苏对矿工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交易费用目前占其收入的 10% 以上。在币安上币公告之前,交易费用徘徊在 15-16 sats/vByte 范围内,但现在已飙升至远超 200 sats/vByte。 虽然今年早些时候的 Ordinals 和 BRC-20 狂潮缺乏明显的效用,但我们对一家主要交易所上市 ORDI 的事实感到谨慎的好奇。我们希望技术社区能够开始开发利用该技术并提供持久实用性的应用。

    2023-11-14
    15.7K
  • 十年磨一剑,写在美国比特币现货 ETF 获批后

    作者:欧科云链 两天前,我们提出,对于比特币现货ETF市场美国不会轻易放手。十年磨一剑,今天,这一里程碑终于到来。美国证监会(SEC)批准了11只比特币现货ETF,将会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纳斯达克交易所(NASDAQ)上市,意味着比特币将正式与全球金融体系相连通。 这一路走来十分不易。直至今天,无论对于“批准通过”这一决议本身还是对已经通过的比特币ETF未来所面临的挑战还存在诸多疑虑。 避免“马戏氛围”,先“正常”看待比特币 随着SEC的批准文件的发布,SEC委员也发出了不同立场的声明,有来自SEC委员Hester Pierce,Crypto长期倡导者的支持,并阐述了这长达十年“拒绝”的思虑和她个人对SEC的看法,称“由于在考虑现货比特币 ETP 时未能遵循我们的正常标准和流程,我们在它们周围制造了一种人为的狂热。如果这些产品以其他同类产品通常的方式进入市场,我们就可以避免现在所处的马戏氛围。” 最想保持“市场中立”的SEC,也被融入了市场的巨大狂欢之中。 比特币具有时代开创性,如同几千年前从矿场中挖出的黄金。只不过,现在人们身处数字时代,挖矿的工具变了,挖出的贵金属也变成了数字品。像黄金ETF一样,比特币现货ETF的通过可以使投资者能够通过购买ETF股票来获得比特币的投资回报,而无需直接持有和管理比特币。 若以“正常”眼光去看待比特币,可能市场无需等待十年。 拖住了SEC的脚步的两大因素 此前十年,最被质疑的两个方面主要有「比特币的托管安全性问题」和「比特币ETF可能被操纵问题」,在批准文件中也得到了再次强调。 就如同刚刚提到的类似黄金ETF,比特币现货ETF的出现,就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便捷性和低门槛的投资途径。那这里的“投资者”到底是指谁呢? ETF是为无法持有基础资产的基金、机构投资者和散户准备的。也就是说由托管机构进行统一集中托管是在帮助那些无法直接持有基础资产的投资者。从技术上来说,对于比特币的托管安全性问题,Web3行业中在做钱包业务的领军者都是可以被参考学习或者直接与之合作的。 而对于比特币ETF可能被操纵的顾虑,在来自SEC委员Caroline A. Crenshaw的声明中也做了详细的说明。她认为比特币ETP背后的全球现货市场因欺诈和操纵、集中和缺乏充分监督而陷入困境。 尽管在批准文件中已经测算了自2021年开始,Coinbase 和 Kraken 两家加密交易所的BTC价格(现货)与CME期货价格的相关性,按照小时来测算的话,其相关性高达95%至99%。因此,若市场出现操纵,SEC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监测到。 但通过监控期货市场来预测现货市场可以被作为一个投资者使用的投资数据指标,而并不能完全被监管机构所利用用于进行全面监控市场操纵的一个指标。期货与现货市场是截然不同的。期货市场是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履行合约的交易场所,而现货市场是即时交易实际资产的市场。 比特币现货市场就如同第一块黄金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的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地区被挖出和后续被古希腊等国家和地区被逐渐定价一样,逐渐形成的全球市场,是呈现分散和多中心化的。 依赖于一家监管机构或者说透过期货市场来监管这已然蓬勃发展的现货市场是无法进行投资者保护的。所以,用技术解决技术所带来的问题才是正解。通过链上数据的分析、大额异动等才能从第一时间了解到这个市场有可能被操纵的证据。  未来的3点看法 Web3行业中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的公司会迎来其风口。 在此次SEC批准文件中,我们看到了大众对于技术安全、托管安全以及监控缺失等问题的担忧。市场的担忧也是市场的巨大需求。因此,随着加密资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不断扩大连通,这方面的需求也将不断扩大。 像Chainalysis、OKLink、Ellipitics等数据分析工具公司以及有冷、热钱包的成熟安全技术的公司将会迎来其风口。对于比特币的托管安全性问题,Web3行业中在做钱包业务的领军者都是可以被参考学习或者直接与之合作的。 ETF和去中心化并不冲突。 随着发展,在ETF加入之前,比特币现货市场已经初具规模。不然,也不会存在各家机构以降低费率来吸引投资者进入。除了希望吸引投资者进入外,费率还存在“规模效应”。当ETF的规模增大时,管理费用和运营成本可以在更多的资产基础上分摊,从而降低每份ETF的费率。因此,也能反向说明金融机构的信心十足。 无论是VanEck创始人Jan van Eck在今早发布声明提到5%的收益将直接贡献给比特币开发者社区,还是已经克服交易成本的比特币持有者,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是公共产品这一理念已深入人心。 比特币现货ETF为其他非证券加密ETP提供了一个开创性的先例。 Hester Pierce在其声明称“现在我们知道委员会可以执行稳健的相关性分析,也许批准其他现货加密 ETP的道路就不会那么崎岖不平了。” 不过,我们要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批准的是基于非证券Crypto现货ETF。SEC主席声明提到,今天委员会的行动局限于持有一种非证券商品比特币的ETP。”因此,后续的“其他”加密资产,是需要先厘清是否属于证券。 而对于以太坊,则处于模糊地带。不过各家金融巨头早已布局,通过下表,SEC对于第一家VanEck申请的最终回复期限是在24年5月23日。 无论有多少“担忧”,这份加速批准文件还是发布了,最不想变成市场狂热氛围助推者的SEC也被这包容的市场所包容,倒成了这一“马戏氛围”的一员。随着合规、低门槛的投资渠道的逐步扩充以及配套工具、技术的不断成熟,这个市场也会逐渐成熟,才能从根本上脱离“马戏氛围”。 这一次,市场赢了!今晚,美国加密市场新时代即将拉开帷幕。 相关阅读:比特币现货ETF申请获批倒计时一天:美国不会轻易放手! SEC相关声明文件: https://www.sec.gov/files/rules/sro/nysearca/2024/34-99306.pdf https://www.sec.gov/news/statement/gensler-statement-spot-bitcoin-011023 https://www.sec.gov/news/statement/peirce-statement-spot-bitcoin-011023 https://www.sec.gov/news/statement/crenshaw-statement-spot-bitcoin-011023#_ftn45

    2024-01-11
    5.0K
  • 加密市场处于ETF暴风雨前的平静

    作者:Greg Cipolaro,NYDIG 全球研究主管 编译:WEEX 唯客 「巴特·辛普森」模式带来市场洞察 8 月 30 日,当 DC 巡回上诉法院在针对 SEC 拒绝 GBTC 转换为 ETF 的上诉中做出有利于灰度的裁决时,GBTC 获得了重大提振。这一开创性的裁决激起了加密货币行业的兴奋,引发比特币价格暂时飙升。然而,随着价格很快恢复到之前的水平,这种兴奋看起来很短暂。 我们对市场热情的昙花一现质感到惊讶,这表明行业对备受期待的美国现货 ETF 的预期更进一步。不过,这一现象也凸显了当前比特币市场的一个有趣的方面:新资本似乎不太可能进入该行业。相反,交易者正在快速下注并获利了结,而不是稳定地投入资金。如果持续的资本投入发生,我们应该会看到价格上涨势头,而不是突然飙升然后回落,这种模式因其与角色的头像和尖尖的头发相似,而被幽默地称为「巴特·辛普森」模式(Bart Simpson” pattern)(动画片《辛普森一家》中的角色,WEEX 注)。 市场可能需要实际批准 ETF 或其他一些宏观经济的消息,或特殊催化剂,才能吸引持续的资金投入。我们仍然相信,这样的催化剂终将出现,但在此期间,预计短期行情会出现波动,难以预测。 ETF:持续聚集的风暴 近期,SEC 决定延长对几只现货比特币 ETF 的评估期,表明其继续保持谨慎态度。这一决定是他们最近在 DC 上诉法院的灰度案中败诉之后做出的,SEC 可以在 2023 年 10 月 13 日之前对该裁决提出上诉。 有趣的是,ETF 领域似乎有不断增长的势头,除了表面数量增长之外,还出现了重大发展。有迹象表明现货比特币 ETF 可能触手可及,甚至有传言称将在 10 月初推出基于 CME 期货的以太坊 ETF。此外,近期我们还目睹了以太币现货 ETF 的备案。这些事件的交汇可能会在十月上半月达到高潮,在此期间会有多个 deadline。 现货 ETF 申请跟踪 期货 ETF 申请跟踪

    2023-09-11
    2.1K
  • 飒姐团队 | 区块链“后遗症”,你的维权时效还在吗?

    最近,不少币圈老友向飒姐团队求助,希望咱们能够帮助他们拿回早期因各种原因“丢失”的虚拟货币。这样的一类案子,初听下来感觉胜算满满,只觉这事成了。一问细节,却又不禁踌躇,只能耐心和老友们解释为何这事办不了。而这样的一类案子,大多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诉讼时效问题。民法中的诉讼时效一旦经过,对方当事人便能够获得时效抗辩权,尽管法院不能主动向当事人释明,但是有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往往不会错过时效抗辩权,因此这类民事案件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否则多半只能不了了之。 那么,民法的路子走不通,能否通过刑事追诉手段保障权利呢?毕竟如果对方采取了诈骗手段骗取了当事人持有的虚拟货币或是拒不返还虚拟货币等,只要数额足够,在刑法上都有类似的罪名予以制裁。好在这些案子虽然已过诉讼时效,但仍然处于追诉时效的期限内,还能在刑法领域里请求公权力的救济。而这种在刑法领域当事人不得不遵守以至于一旦错过其合理诉求便得不到实现的时效规定,便被称为追诉时效制度。该制度被规定在我国《刑法》第87-89条之中。飒姐团队今日文章便为各位老友简单介绍一下刑法中的时效制度——追诉时效,并就其中的一些简单问题进行讨论。 一、追诉时效的定义 所谓追诉时效制度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后,经过法律规定的时间未被追诉的,司法机关便不再进行追诉的制度。换言之,在犯罪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被害人没有在追诉时效内报案,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那么司法机关便不会再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被害人因此就丧失了通过公权力获得救济的权利。因此,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而言,特别是对于币圈中的财产型犯罪如盗窃、诈骗等罪名的被害人而言,在追诉时效内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的追诉时效制度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其一,追诉时效的期限及其计算,即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的长短以及计算此期限的方法。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被规定在《刑法》第87条,即“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期限的计算方法则被规定在《刑法》第89条第一款中,即“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其二,追诉期限的延长。该制度被规定在《刑法》第88条,即“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其三,追诉期限的中断。这被规定在《刑法》第89条第二款:“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上述三个部分本身规定较为简单,但实践中实际上引发了诸多问题,本文就针对其中最简单的追诉时效的起算点,以及追诉时效的中断的情形为大家进行说明。 二、犯罪之日的确定 当犯罪发生之时,根据其最终造成的结果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是较为简单的。而追诉时效的起点即犯罪之日,那么何为犯罪之日?关于这个问题解答的本身已经没有多少争议。所谓的犯罪之日,即是犯罪本身成立之日,也就是说,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就是犯罪之日。这样看来这个问题似乎已经得到了解答,即对于放火罪等不以实害结果发生为必要的犯罪,在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而对于那些必须要求实害结果发生的犯罪而言,则在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但是这样的解释逻辑在一些具体的犯罪适用上就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以诈骗虚拟货币为例,诈骗罪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结果犯,那么结果犯的追诉期限应当从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问题在于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但未造成虚拟货币转移的结果,那么该行为人的行为当然构成诈骗罪的未遂,但是从追诉期限上考虑,既然结果没有发生,如何去计算诈骗罪未遂的追诉期限呢?或者说,诈骗罪未遂的追诉期限不为本条所规定故而不受限制?这种理解显然是不合适的。 实际上,这是对犯罪成立之日的误读。已经有学者指出对于前述犯罪之日的理解,有一种通行的错误的理解方式,即认为行为犯的场合下犯罪行为实施之日为犯罪之日,结果犯的场合下,危害结果发生之日为犯罪之日。这种认定方法对于过失犯罪和部分故意犯罪而言并无不妥,但是在故意杀人罪等典型故意犯罪的场合下,这种理解实际上与之前所说的犯罪之日的理解是存在偏颇的。这是因为对于绝大多数故意犯罪而言,其都有既遂、未遂以及预备的犯罪形态,而刑法固然会处置既遂犯,但对于犯罪的未遂和预备也是可能处置的。因此,在故意犯罪未遂的情况下,所谓的结果犯的犯罪之日为结果发生之日的理解就会存在问题。 之所以会出现如此错误,是因为我国刑法理论对所谓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理解存在偏差,并且对所谓的结果犯的理解存在误区。所谓的结果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但是在不具备这种结果的情况下,实际上存在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不作为犯罪处理,如过失犯罪,而另一种则是成立该罪的未遂。诈骗罪的财产损失结果的要求,即是属于后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机械地认为,对于结果犯,所谓的犯罪之日即是犯罪结果发生之日的理解当然是存在问题的。 事实上,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对所谓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即是犯罪之日的理解上。对于刑法分则中的绝大部分犯罪而言其规定的都是犯罪的既遂状态(少数犯罪不存在未遂或是预备状态),因而当行为符合构成要件时(包括犯罪结果要件),当然就是所谓的犯罪之日。但是这是完备的构成要件,有些犯罪的成立并不以行为完全充足构成要件为必要,而是以结合刑法总则关于既遂未遂及预备的规定后,以修正的构成要件为自身的犯罪构成,受处罚的犯罪未遂形态和犯罪预备形态即是如此。此时即便没有出现分则中规定的犯罪结果,其行为本身仍然已经成立犯罪,因此在其充足修正的构成要件之日即应视为是犯罪之日。 所以,所谓的犯罪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应当指的是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包括修正的构成要件)并成立犯罪之日,因而在刑法只规定处罚既遂的情况下,行为符合分则所规定的既遂的构成要件之日为犯罪之日,而在刑法也规定处罚预备或是未遂的情形下,则行为符合适用于犯罪预备或是未遂的修正的构成要件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在后者的场合下,一旦既遂条件出现,应当将既遂之日视为犯罪之日,而不再将原本未遂时确定的犯罪之日继续视作犯罪之日。如此理解才能更加合理地确定犯罪之日。 三、追诉时效的中断 追诉期限的中断,是行为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故而从新罪的时刻起重新计算旧罪的追诉期限的制度。 在前后犯数罪的情况下,根据法条的解释似乎不应当存在疑问,亦即在前罪的追诉期限内,又犯后罪的,前后罪的追诉期限都从后罪成立之日起算。但是若存在前后三个罪,后罪都在前罪的追诉期限内的话,是否意味着前两个罪的追诉期限都应当从后罪即第三个罪的成立之日重新起算?对此,有学者认为对此项规定应当作如下理解:“犯罪人第二罪成立时,则第一罪、第二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都从第二罪成立时开始计算;犯第三罪时,第一罪的追诉时效期限…

    2022-07-27
    40.3K
  • ENS域名成熊市“最完美的NFT集合”?

    曾经不可一世的OpenSea在8月的交易量创下了过去一年以来月度新低,挑起大梁的BAYC、CryptoPunks、Azuki等蓝筹流动性在经历大规模清算危机后节节败退,日交易计数早已退化至个位数,然而在这个寒冬之下,作为Web历史上最具价值的资产之一的域名却在此时一枝独秀。 NFT行业里的OG型标的ENS域名迅速登上了交易平台的成交排行榜。风投机构1confirmation创始合伙人Nick Tomaino 9月5日将推特昵称改为“1492.eth”,并表示ENS是完美的NFT集合。 ENS域名是NFT领域里持有者最多的标的,没有之一。根据官方数据,目前总共有54.1万的用户共注册了217万的ENS域名。任何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注册或者从二级市场上购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有期限的域名,而一个好名字背后的故事、代表的品牌等在经历广泛地传播后会迅速占领其他用户的心智。久而久之,当一个人说出这个名字之后,其背后的叙事、蕴含的品牌价值便由此展开。 不过一个域名要形成价值往往是很困难的,因为大多数字符都没有任何实际的现实意义,因此ENS域名对于大多数用户而言仅仅只是个替代一长串臃肿地址的标记或符号。不过有一些眼尖的投资者发现,一些具备特殊意义的、在限定条件下数量有限的ENS域名亦是可以具备投机价值的。 有些用户在选择ENS域名时,会根据现有的、已广泛传播的事物去选择,注册/购买一个已存在现实中的大公司品牌的域名,比如:telsa.eth,以期待该公司在进入Web3后豪购此域名或者抱有相同想法的愿意出更高价格的另一位投资者的潜在购买。但这类域名往往早在几年前就被他人抢注且牢牢把握在手,在没有达到超高的心理价位前,想必不会有人轻易换手。 没有意义,就去创造意义 ENS域名可供注册的字符集很广泛,包括数字、字母、表情、特殊符号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混合等,不同的字符集以及其组合构建出了特殊的域名集合,而依据长度的差异又人造地构建出了同一类字符集下的差异化和稀缺程度。差异和稀缺造就了从中投机的事情。 据ENS.Vision数据,目前ENS域名类别总共可以分为如下几大类:(依据交易量排行,仅统计总交易量超过1000 ETH) 10k Club:4位数字域名0000-9999 在所有类别交易量中遥遥领先,总交易量已超过1.7万枚ETH,地板价超过2 ETH,是近期成交最火爆的ENS域名类别。 999 Club:3位数字域名000-999 最贵的ENS域名类别,地板价超过30 ETH。 3 Letters:3位字母域名 100k Club:5位数字域名00000-99999 Pre-Punk Club:在Crypto Punks前铸造的域名,总量78813 Arabic 999 Club:阿拉伯数字3位数字域名000-999 English Nouns:英文名词总量3103 4 Letter Dictionary:4个英文字母域名,总量4001 English Verbs:英文动词总量6127 5 Letter Dictionary:5个英文字母域名,总量5760 3 Digit Palindromes:3位数字域名的回文(正反读都一样)总量100地板价40 ETH Surnames:姓,总量4427 在OpenSea总共超5.5万枚ETH的ENS域名交易量中,999 Club和10k Club这两个类别便近乎占据了近1/2的交易量,而其中10k Club近24小时的交易量已经超过350 ETH,超过了BAYC、CryptoPunks等一众蓝筹登顶榜首。 纸手率低,具备成为蓝筹的潜质 在9月5日下午的即时数据中,999 Club(总量999)的实时挂单数量为114个,挂单率11.4%,其中偏离地板价(地板价30.5 ETH)在10%以内的挂单仅有4个,偏离地板价在20%以内的挂单为9个,偏离地板价在50%以内的挂单为27个。若把偏离地板价在50%以内的挂单看作是纸手,那么纸手率约为2.7%。 再来看看10k Club(总量10,000)实时挂单数量为1,481个,挂单率14.81%,其中偏离地板价(地板价2.1 ETH)在10%以内的挂单为32个,偏离地板价在20%以内的挂单为91个,偏离地板价在50%以内的挂单为261个,超过80%的挂单皆在偏离地板价50%以上。保持上述条件,因此10k Club的纸手率约为2.61%。 在保持相同条件下(偏离地板价在50%以内的挂单定义为纸手),BAYC的纸手率约为2.09%,CryptoPunks约2%,Azuki约0.9%,CloneX约1.1%,Doodles约0.95%。可以看到在被BendDAO列出来可作抵押品的顶级NFT蓝筹中,纸手率大多维持在约2%及以下,尽管999 Club和10k Club稍稍高出,但想必在Holder的心中其已经具备成为蓝筹的潜质。 ENS域名叙事 PFP作头像,ENS作名字。ENS成为个人的标签,方便记忆、转账、接收空投等。近日最佳的一个例子便是,1confirmation的创始合伙人Nick Tomaino宣布买入1492.eth,并更改了其Twitter名称。1492,代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1492年。 将ENS域名纳入“猿宇宙”。此前在Othersdie猿宇宙土地出来之时,关于土地价值的争夺讨论的热火朝天,有的从资源出发,有的认为中心岛才最具价值,而也有一种声音是将BAYC的编号、Otherside土地的编号和ENS数字域名结合起来,实现个人身份数据主权,“PFP+LAND+ENS”,即一个叫什么名字的长什么样子的猿住在猿宇宙的哪里。 未来等猿宇宙大成一统江湖之时,便可以从数字看地位,NFT的量/稀缺性转化成为数字的单一性。未来说起某个数字,比如3399,即知道此人拥有3399.eth、BAYC#3399和Otherside#3399。 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Metaverse或蓝筹,比如CryptoPunks顶级NFT收藏家Punk 6529,其便是将6529作为其Twitter、Website等社交名片。当说起6529,目前便仅有Punk 6529一位。 数字域名渴望在Web3中复制在Web2历史中的成功。移动通讯龙头沃达丰曾持有的360.com,后被奇虎360花费1700万美元收购,是史上域名最贵的成交价;而在聚名网近期的.com 4位数字拍卖记录中,可以发现价格在几万到几十万人民币不等。 不过,关于数字域名也不乏一些批评的声音,不少人认为这只是一种人为地投机性炒作。在10k Club的Top 50持有者中,持有数量达2113个,即约1.2%(50/4118)的持有者持有了21.13%(2113/10000)个域名;在999 Club的Top 50持有者中,持有数量达465个,即约10.3%(50/485)的持有者持有了46.5%(465/999)个域名,其中0xe8…1bb0一人更是持有着127个三位数域名。 除此之外,数字域名在内容表达上相比于英文域名或其他组合型的域名要逊色不少,字符集的含义是由人所赋予的,而在随后的传播中广为流传而形成共识。数字简单,方便记忆,但其所能承载的内容相对不足,也比较模糊,由0-9共10个数字串连起来的文…

    2022-09-28
    9.2K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